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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泸县2023年下半年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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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泸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按照2023年10月8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泸州市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系列活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岗位为《公告》中用人方式为占编聘用的事业单位岗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公告》或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公告》及附件1确定岗位条件的在职人员或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和调配。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附件1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学位以学位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2024年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其他报名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5.年龄:符合附件1确定的年龄条件。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其中报考四川省泸县第二中学岗位的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10月19日;报考其余岗位的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30日。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才招聘将采取现场招聘会与线上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考四川省泸县第二中学岗位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9日西南大学现场招聘结束止;报考其余学校岗位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招考录用板块公布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四川省泸县第二中学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下午18:00,其余招聘学校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下午18:00。

(2)现场报名。泸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于10月19日在西南大学举办现场招聘会,现场报名提供资料者,且符合《公告》确定条件的视为已报名。

温馨提醒:报考四川省泸县第二中学网络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10月19日到西南大学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其余招聘单位的人员可关注泸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泸州市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系列活动的公告》中现场招聘的信息,参加后续招聘。

(二)报名所需材料(网络报名人员仅需报送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1.《泸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需亲笔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附件3)。

4.本人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5.用人单位结合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报名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考四川省泸县第二中学岗位人员,须携带本公告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于10月19日到西南大学招聘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其余招聘学校岗位的人员,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事宜。

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组织考核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

2.考核方式:由泸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中,四川省泸县第二中学采取初评、说课、面试的方式进行。经初评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说课环节,经说课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最后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初评、说课、面试任一环节低于8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其余招聘学校采取说课面试的方式进行。

3.时间:四川省泸县第二中学考核时间为10月19日,地点:西南大学招聘大厅。其余招聘单位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考核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报考者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能进入后续体检、政审考察环节。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总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考核进行筛选)。体检由泸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后,按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九)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由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招考录用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后,聘用人员为部属公费师范生的,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其他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并遵守泸县服务期的其他规定,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若有违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哄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考核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由泸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30-8190144(泸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

监督电话:0830-8190425(泸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0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s://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jccagk1/content_36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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