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纳溪区拟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选调职位及要求
公开考试选调具体条件详见《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考试选调条件
(一)公开考试选调的对象和范围
泸州市纳溪区在编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公开考试选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试选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与附件1要求一致(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
4.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7月14日。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14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5.参加考试选调者须符合相关调动或服务期规定,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处于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事业人员;
5.调动后在编制所在单位工作未满2周年的;
6.工勤技能岗位转聘岗位不满3周年的;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