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2024届定向医学生就业报到、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上岗服务等工作流程确保定向医学生按时到岗履约根据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详见本次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告相应岗位条件的2024届泸州市纳溪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具备本次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
四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6月29日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五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9日。
2.报名方式
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考生在资格审查当日即2024年6月29日1600前提供相应资料现场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29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600。
2.资格审查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会议室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区政府大院内。
资格审查原则上应由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但需提交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亲笔签名的《泸州市纳溪区事业单位2024年直接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名表》2份见附件2。温馨提示请报考人员根据本《公告》附件要求准确填写《泸州市纳溪区事业单位2024年直接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名表》中相关栏目。
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后续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考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核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4212585。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公示后已作为受聘人选而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将随时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http//***zw/fdzdgknr/rszk进行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凡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6周年含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遵守纳溪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
五本公告由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30-4294906考务咨询电话0830-4212407监督举报电话0830-429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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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附件:
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