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城市建设档案和信息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
1.对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泸州市城市建设档案和信息中心在其工作地点及其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3.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4.因应聘人员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若因工作需要而进行岗位调配的,受聘人员需听从调配。
6.本通告及通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城市建设档案和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312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