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原泸州化工专科学校)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学院位于泸州,始建于1953年,现已发展成为全国少有的(仅四所)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大的化工类高职院校。学院开设的36个专业涵盖了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数字经济等四川省"5+1"现代产业体系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学院2007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获得"优秀"。2015年1月,建成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并获优秀级(验收第一名)。2017年12月,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四川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培育院校。
酒类专业是学院传统优势专业,根据政行校企《共推川酒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要求,为对接全省"5+1"现代产业体系,更好服务全省和泸州酒业发展战略,发挥学院特色办学,整合政行校企多方资源,促进川酒发展,学院以现有相关专业为基础完善组建川酒学院(二级学院)。
为把川酒学院建设成为高水平特色二级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川酒学院院长,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川酒学院院长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项目第一完成人、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等人员(一项即可),并具有3年以上管理经验;
2、担任大中型酒企或省优名酒企业副总及以上职务3年以上;
3、其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符合杰出人才标准的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全局意识、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三)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整合行业企业资源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或者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或者受行政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主要职责和目标
(一)承担学院二级学院院长应承担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制定并落实川酒学院战略发展规划,开发、建设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高职酒类专业群,争创应用本科专业,任期内在专业群中按省级标准建设3-5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三)整合行业企业资源,推进校企合作办学、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建立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产教融合平台,任期内带领团队开展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横向科研每年到帐资金不低于10万元,培训等社会服务(不含横向科研项目)每年到帐资金不低于50万元;
(四)逐步扩大川酒学院办学规模,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任期前两年各专业均至少招满1个教学班,任期第3年各专业均至少招满2个教学班,毕业生就业率每年均不低于95%。
四、聘期与待遇
(一)聘期管理
实行聘用制,具体权利义务以聘用合同规定为准。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一年),聘期满根据工作业绩,经考核合格后续聘。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办理考核入编手续。
(二)引进待遇
1、提供安家补助10-2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40万元;
3、年薪不低于40万元(含五险二金个人应承担部分,具体金额根据目标考核情况确定);
4、在政策范围内提供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帮助;
5、条件特别优秀者待遇可"一事一议"。
五、选聘程序
(一)业绩评价、面试
1、业绩评价。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的工作经历、业绩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参考;
2、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要素。
(二)考察
根据业绩评价、面试等情况,确定2名考察对象人选,并组织考察。
(三)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
(四)上会研究
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
(五)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任
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依法依规履行聘任手续,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1年)。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下午五点
(二)报名方法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填写《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报名表》(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及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609696347@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职称-高校人才网)。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八、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30-3150310、0830-3153340(罗老师、李老师)、13882708221(罗老师)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瓦窑坝路62号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646099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