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总经理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泸州市龙马潭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18日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2449.76万元,主营业务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重组、转让、保值、增值等经营、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旅游资源开发、货物仓储服务、城市基础设施、水利设施、教育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及市政公用项目的投资与管理。公司致力于整合政府资产资源,打造市场化、专业化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和融资平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招聘岗位、职数、要求和岗位职责(见附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提供个人简历、见面座谈、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3日8:30——2018年4月8日18:3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longchitouzi@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按照“姓名-应聘岗位”格式编写。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30-2880791。
3.报名所需材料
(1)《泸州市龙马潭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
(3)毕业证书(获得学位证书的应一并提供学位证书);
(4)任职证明,职称证明,专业技术证明,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保存为jpeg文件,并以报名者“姓名-证书名”作为文件名,如:xx-中级会计师.jpeg);
(5)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发表文章、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参与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
(6)本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报名时传电子档1张,资格复审时交纸质档2张)
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认真、如实提供。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考生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见面座谈
1.通过资格审查及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电话通知见面座谈的时间、地点,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2.见面座谈通过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工作经验、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考察,不采取打分制。
3.通过见面座谈的应聘人员直接进行下一个环节。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通过见面座谈表现优异者。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岗位是否匹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应聘者的应聘资格。经考察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资格条件等要求的,均不予聘用。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面谈、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龙马潭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http://www.longmata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实行试用,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 被聘人员系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身份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辞去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身份;被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合同关系。
2.本公告由测试主办单位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原标题:泸州市龙马潭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聘副总经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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