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水利电力学会
关于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水利电力学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热爱水利事业,热爱学会工作。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四)行政管理相关专业,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有较好文秘基础,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的应用。
(六)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具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三、报名及考核录用
本次招聘由泸州市水利电力学会统一组织,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原则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泸州市水利电力学会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百子路28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应聘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免冠2寸彩色相片1张。
(3)报名者现场填写报名表1份。
(二)考试考核录用
1.实际操作。根据应聘者报名时间顺序进行电脑操作的测试。
2.面试。在实际操作成绩合格人员中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操作与面试,由相关代表3—5人组成考核评分组进行评定。
3.体检与考核考察。在实际操作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考察人员。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考核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与泸州市水利电力学会签订劳动合同,在泸州市水利电力学会工作。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2个月,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3500元/月。五险一金等其他福利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入职管理
入职后由泸州市水利电力学会日常管理、考核,作为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依据。
本公告由泸州市水利电力学会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830-3197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