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名额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编码 |
招聘人数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其他条件 |
备注 |
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叙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综合服务岗 |
202320301 |
4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3.自愿从事聘用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7日—2005年9月16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尚未查清的;
3.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反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叙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办公室(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4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电话:0830-6241068。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2023年叙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
3.应聘人员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替其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进行公示(下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参加考核。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电话通知考生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基础知识。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因缺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该岗位人员一并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成绩共100分。
(三)综合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